事故批復!污水廠倒虹吸中毒事故追究公司負責人刑事責任
泰安市應急管理局 | 發布時間:2022/7/11 | 瀏覽次數:
近日,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復寧陽縣污水管網D-1-6倒虹吸井“4·25”較大中毒窒息事故調查報告,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。
2022年4月25日,寧陽縣污水管網D-1-6倒虹吸井發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,造成3人死亡,直接經濟損失298萬元。
調查認定,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違反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規定,在未采取通風措施、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等情況下進入有限空間,吸入硫化氫中毒窒息,其他人員盲目救人,導致事故傷亡擴大。涉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;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、地方黨委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到位。
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,依規依紀依法對3家事故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行政處罰;對2名責任人予以撤銷職務;對寧陽縣魯居環?萍加邢薰、泰安泰潤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對8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。
責成寧陽縣住建局、寧陽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、寧陽縣委縣政府分別向上一級黨委政府作出深刻檢查。